教科書裡的小小台獨
論課綱爭議的假議題
政治評論員
劉國
我們認為整個討論的重心,應該放在國民教育法第一條所欲追求的「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最高原則,是否要透過「課程綱要」這種國家機器主導型的政策過程來實現。哀哉,整個抗議的過程,我們只看到背負教育神聖任務的部分教師們執意藏身於學生後,大搞政治鬥爭。教育家福祿貝爾說過「教育之道無他,唯愛與榜樣而已」。部分高中教師甘願捨棄杏壇教鞭,喜歡把台灣地圖倒著看,走得比民進黨還「獨」,請堂堂正正、明明白白用自己的名字,別犧牲孩子,孩子何其無辜!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月13日根據《資訊公開法》判決教育部違法,判決要求教育部應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簽到表」。行政訴訟向以稅務相關爭議為大宗,人民與國家打官司,其勝訴機率何其低,稍微有點法律常識或經驗的人都知道。這一次法院如此積極的「認事用法」,可見我國釋放陳水扁前總統後,不但受刑人人權大為改進後,教育權之保障也絕對稱得上走入「先進國家」之林!?
按法理推論,行政處分作成之程序若有瑕疵,可經補正而治癒者,並非當然無效。「課綱」是否可定性為行政處分,或相關程序之瑕疵並非整體無效等說顯然法引起所謂的教育專家們的興趣,翻開教育專家們的簽到表,赫然驚見是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授協會、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公民教師行動聯盟、臺左維新、台聯青年軍等團體。他們仿效電影戴上白色面具,扮演V怪客。我們實在必須說,老師們,妳/你的面具真的是白色嗎。
整個動員過程中,我們感到最為悲哀的,就是這些公民團體聲音之大,自稱代表孩子跟家長,去爭取所謂「民間版課綱」,不過整個過程看不到半個家長跟孩子。既然是12年國民義務教育的課綱,教育專家們為了哪一「國」?代表什麼「民」?講清楚、說明白,有這麼困難嗎?
教育專家們當然心照不宣。但透過教科書文字修改,累積相罵本,實在是歹戲拖棚。不爽「殖民」說法;痛恨 「荷西入台」 、「明鄭統治」、「清廷統治」等教科書用語等都只是指桑罵槐。與其堂而皇之宣稱運用教科書建立「台灣主體性」,批判什麼「大中國史觀」,自稱專家的教師們應跟社會大眾說明為什麼要台獨?如何台獨?
建國大業,豈止是躲在高中學子後面,爭取這一丁點的歷史詮釋權或話語權就可達成的。如果不承認中華民國、主張台灣獨立、就勇敢說出來,告知並說服社會大眾自己所要爭取的東西,並將之付諸實現,不是墮落為特定政黨的值日生。
1. 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2. 制定新憲法;3. 要求世界各國給予國家承認。這些國際法台獨把戲在陳水扁執政的八年已經被證明完全沒有可行性,也沒有市場。謝長廷也說過,文字改來改去,也改不出個新國家。2014年的今天,獨派在民進黨內部已經徹底遭到邊緣化,形成蔡英文競選2016年總統時最大的負債,最不願面對的「假象」。
歷史證明,台灣地圖倒著看,台灣走出去了嗎?兩岸關係改善了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